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多少才可以开出?
摘 要:本文介绍交管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定出具时间的问题。
1、肇事者家属咨询问题
我叔叔作为一名货车司机,长期从事从广州到深圳的货运工作,前天在路上不幸与另一辆相向的货车发生了碰撞,并导致对方车辆侧翻,对方司机受到伤害,目前还在医院抢救治疗中。当时天上下着毛毛细雨,交警对过来调查后把车辆都给扣下了,叔叔也还在交警队里,家属都很着急,交管部门现在还没有什么回话。
我想知道交管部门是不是有个什么认定,什么时候下来?
2、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分析答复如下,希望您能满意:
您所说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第73条,为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是处理事故的重要证据。
3、对于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简易程序下的事故认定书出具;一种是一般程序下的事故认定书出具。简易程序下,事故认定书当场出具,很显然,本案是采取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一般程序的事故认定书出具如下内容:
(1)、 正常时间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下称《规定》)第47条,为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
(2)、 逃逸案件
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
(3)、 检验、鉴定案件
对那些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方能查清案件事实的案件,交管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依据《规定》第37、38条,检验鉴定通常不超过23日。
3、相关法律
交通事故案件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时间也是不同的。具体分析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扩展资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